處分資訊
重要時間
違反內容
處分字號
府授勞動字第1120036162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罰鍰金額
50000
公告日期: 2023-05-05
處分日期 : 2023-02-14
違反法規內容
未7日內給予勞工1日例假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130074457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罰鍰金額
90000
公告日期: 2024-03-20
處分日期 : 2024-03-20
違反法規內容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130006953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
罰鍰金額
90000
公告日期: 2024-01-02
處分日期 : 2024-01-02
違反法規內容
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130006955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罰鍰金額
70000
公告日期: 2024-01-02
處分日期 : 2024-01-02
違反法規內容
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130006961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8條
罰鍰金額
20000
公告日期: 2024-01-02
處分日期 : 2024-01-02
違反法規內容
未依規定給付特別休假未休工資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120192917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罰鍰金額
80000
公告日期: 2023-08-14
處分日期 : 2023-08-14
違反法規內容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120074568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罰鍰金額
70000
公告日期: 2023-03-24
處分日期 : 2023-03-24
違反法規內容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處分字號
111年府勞動一字1113431479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
罰鍰金額
50000
公告日期: 2022-12-25
處分日期 : 2022-12-13
違反法規內容
未有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。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110249814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罰鍰金額
60000
公告日期: 2022-10-19
處分日期 : 2022-10-19
違反法規內容
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110250143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24條
罰鍰金額
60000
公告日期: 2022-10-19
處分日期 : 2022-10-19
違反法規內容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110192734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罰鍰金額
60000
公告日期: 2022-08-10
處分日期 : 2022-08-10
違反法規內容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110192737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罰鍰金額
50000
公告日期: 2022-08-10
處分日期 : 2022-08-10
違反法規內容
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100006801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罰鍰金額
20000
公告日期: 2021-01-05
處分日期 : 2021-01-05
違反法規內容
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;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。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090306167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24條
罰鍰金額
20000
公告日期: 2020-12-29
處分日期 : 2020-12-29
違反法規內容
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,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;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。
處分字號
北市勞動字第10860883561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罰鍰金額
公告日期: 2020-02-05
處分日期 : 2019-12-24
違反法規內容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
處分字號
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6881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
罰鍰金額
公告日期: 2018-10-03
處分日期 : 2018-08-15
違反法規內容
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;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070158866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24條
罰鍰金額
公告日期: 2018-07-11
處分日期 : 2018-07-11
違反法規內容
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,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,依下列標準加給:一、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。二、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。三、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,延長工作時間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。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,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;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。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070158867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
罰鍰金額
公告日期: 2018-07-11
處分日期 : 2018-07-11
違反法規內容
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;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,但雇主經工會同意,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,經勞資會議同意後,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,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。
處分字號
高市勞條字第10636500700號
違法法規法條
勞動基準法第24條;勞動基準法第39條
罰鍰金額
公告日期: 2017-12-08
處分日期 : 2017-08-04
違反法規內容
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;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
處分字號
府社勞資字第1050265381號書函
違法法規法條
勞基法第32條第2項
罰鍰金額
公告日期: 2016-12-20
處分日期 : 2016-12-20
違反法規內容
雇主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,一日超過12小時。